【行政執行署】參觀、新聞媒體採訪申請表
表單名稱 | 【行政執行署】參觀、新聞媒體採訪申請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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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說明 | 申請人事前應向欲參訪之行政執行署秘書室聯繫或提出申請。 |
申辦程序 | 1聯繫或申請時應敘明:參訪人姓名或機關團體名稱、參訪日期時間、參訪目的、參訪人數及其他表列事項(申請表如附表),俾利辦理相關事宜。 2申請人可先至本部網站點選申請表格,並依格式內容填寫完成後,選擇以郵寄或電子郵件傳送方式逕交行政執行署辦理即可。 |
聯絡窗口 | 聯絡地址及電話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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