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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線上申辦系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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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發外國法事務律師執業許可申請書

表單名稱 申請換發外國法事務律師執業許可證
申請說明

外國法事務律師應每3年向本部申請換發執業許可證。

申辦程序

請檢具申請書及申請書上所列應備文件後,郵寄至 100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 (收件人請填寫「法務部收」即可),或可親送至法務部上開地址;待本部審查通過後,將掛號郵寄或電請申請人至本部收發室領取。

聯絡窗口

(02)21910189 轉23222311

附件下載

地址:10048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

交通資訊 辦公時間
電話總機:(02)2191-0189
傳真電話:(02)2389-62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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